| 上杭县招商从“引资”向“选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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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1 10:15 文章来源:上杭县外经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全面提高工业园区的品位和效益,促进园区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日前,上杭县出台工业园区入区企业审核管理办法,把提高企业入区条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上杭县在管理办法中规定,进入县属工业园区的企业,在确保生产项目属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环境污染小、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项目的进驻投产要有利于发展壮大该县矿冶(铜产业)、光电等特色优势产业,填补产业链发展空白,要对两大产业链的延伸、产业集群规模扩大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明确规定入区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年产值超过500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用地规划控制必须达到省市相关规定的指标要求。对好的投资项目,要全力争取;对不合格的项目,则坚决拒绝。此举从原先注重资金到位率,到如今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对项目质量的评价,实现招商工作从“引”向“选”的提升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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